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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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美丽富饶的达拉特位于自治区西南部,黄河中游南岸,鄂尔多斯高原北端。东西长133公里,南北宽66公里,总面积为8188平方公里。地理坐标:东经109°100″—110°45″,北纬40°00″—40°30″。北与国家钢铁稀土基地—包头市隔河相望,东南西分别与准格尔旗、东胜市、杭锦旗接壤。地处蒙中经济区,内蒙古自治区最主要的“呼和浩特—包头—乌海”产业带与连通我国中西部的神骅铁路产业带的“T”字型结合部。旗人民政府树林召镇,是包头—西安210国道和包神铁路线上的重镇,是包头通往鄂尔多斯市、陕西、山西等地的交通要道,是鄂尔多斯市的北大门。全旗总人口约33.3万人,男性174121人,女性159014人,人口密度40.7人/平方公里。有蒙、藏、满、回、壮、达斡尔等14个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12872人,占全旗总人口的3.86%。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、汉族占大多数的多民族杂居区。旗政府所在地树林召镇占地14.33平方公里,总人口73749人。达拉特旗辖9个镇、10个乡、1个苏木:树林召镇、白泥井镇、大树湾镇、解放滩镇、高头窑镇、耳字壕镇、中和西镇、吉格斯太镇、王爱召镇、乌兰乡、昭君坟乡、树林召乡、榆林子乡、德胜泰乡、蓿亥图乡、青达门乡、盐店乡、敖包梁乡、马场壕乡、展旦召苏木。地形地势全旗地形南高北低,海拔高度由1500米降至1000米。分三大自然类区,南部属鄂尔多斯台地北端,占总面积的24%,系丘陵土石山区,土壤属栗钙土类,矿藏丰富,地势起伏较大,水土流失严重,分布有7个乡镇、89个村、604个村民小组、67950口人;中部为库布其沙带,占总面积的49%,土壤属沙壤土,宜林宜牧,水土流失特别严重,分布有1个苏木、5个村(嘎查)、262个村民小组、6724口人;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,占总面积的27%,地势平坦,土壤属灌淤草甸土类,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国家农业开发区,分布有12个乡镇、138个村、673个村民小组、258461口人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,大陆度75%,干燥少雨,冬寒夏热,昼夜温差大,年均日照时数约3000小时,年均气温6.1—7.1°C,无霜期135—150天,太阳能、风能资源充裕。年均降水量240—360毫米,主要集中在7—9月份。